不了解这项标准,工资“被坑”都很难发现!
51公积金管家

2019-12-12 25703人已读

【核心提示】

一些企业将不该算进最低工资中的钱算入其中,导致劳动者应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有企业主动咨询如何钻法律空子,多数劳动者却因不懂法未发现自己“被坑”


案例:
企业社保费未从最低工资剔除
保洁员8年来每月少领3成工资

“应发工资包不包括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保洁员刘春齐问。

因为未将企业应缴社保费剔除在“最低工资”外,刘春齐所在的公司每个月少给她发放近30%的工资,一少就是8年。

2011年刘春齐来到沈阳一家物业公司做保洁员。公司约定,刘春齐的工资不低于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辽宁省一类地区900元),还给她缴纳社保。

随后几年工资还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而上涨,2019年11月前有1610元每月。

当刘春齐告诉来社区普法的工作人员每月实际到手工资为966元时,工作人员提出了质疑。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第6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若按1610元的标准来计算,扣除刘春齐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包括8%养老费、2%医疗费、0.5%失业费),实际到手应为1441元。

原来,公司将企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算在“最低工资”内了。对此公司会计答复:“对政策的理解不同。法律没有明确说不能将企业应缴社保费算在‘最低工资’内,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

其实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只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应包括企业应缴的社保费。因此,企业混淆概念,多扣了刘春齐475元每月。”

目前,刘春齐准备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她以自身为例呼吁劳动者积极主动维权。

另外 到手的最低工资中,该剔除而未剔除的,除了企业应缴社保费、夜班费,还有冬季取暖补贴、劳动安全卫生津贴、加班费、住房补贴等等。

大家一定要注意!

现象:
一些企业在违法边缘肆意试探

很多领取最低工资的劳动者由于对法律政策条款不理解、不清楚,经常被用人单位“哄骗”。

曾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的人透露,一些企业甚至会直接咨询如何钻法律漏洞,打起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主意。

企业做得隐蔽,加之劳动者不清楚法条,导致维权的极少。劳动者不主动维权,监管部门很难发现。

《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第13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但是,劳动者拿到的最低工资本来就不多,被恶意扣除的数额相应也不高。就算按规补发欠额并赔偿5倍,也不算多。所以闹上法庭的纠纷少之又少。”

惩罚力度不够,也让一些企业在违法边缘肆意试探。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关键时候派上用场!

随着多地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意味着与之相挂钩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补助等相关待遇标准也将相应上调。

据媒体报道,截至11月20日,北京、辽宁、上海、湖南、重庆、陕西、河北、贵州等8省份已执行了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福建新标准明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已达到2200元,上海已达到2480元。

提示:
政府已经通过提供司法援助、强制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等方式努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们如若自己不站出来维权,就会助长一些企业“不告就不赔”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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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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