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多扣了?国家出手帮你要回来!
奔走相告!刚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最新公告,10月份发放的工资未按照5000免征额扣除的,现在可以申请退税了!
这一重磅消息一出来一就占据了微博热搜:
小管家也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
国家税务总局紧急通知:
没按5000元免征额计税的可退税、可投诉!
随着新个税政策的实施,在刚刚过去的10月,不少上班族都表示,到手的工资变多了。但是近期,也有纳税人反映,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计税。
对此,1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表示:10月薪资未按5000元扣税的可申请退还。
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纳税人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5000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
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代扣代缴税款,确保纳税人不打折扣地享受税改红利。
二、对于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9月”,导致未享受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三、对于扣缴单位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扣除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并向扣缴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尽快给予解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同样是月工资1万,按照3500和5000免征额发放,个税差距足足有455元左右!
那么如果可以退税的话,这不是又多了一顿火锅钱了?还是全肉的!
【无论10月发放哪月工资 均需按照起征点5000元缴税】
一般公司的工资可能不是当月发放,比如10月发放的是9月的工资,而有些公司认为10月发放的是9月的工资,所以还按照3500元起征点来算。但是国家税务总局的上述通知说明这是错的!
工资发放扣税是按实际的发放时间的,在十月发放就按5000起征,不管发的是几月份的工资,有网友爆料国税局都提前让单位会计去开会了了,这都是提前规定好的!
而在此之前,税务部门就做出相应的回应!
专家指出,税务主要看“实际取得”,不应和“人事归属月”的概念混淆。按照大部分企业人事的发薪归属月概念,企业会在月末根据全月出勤、绩效等情况计算工资,并在次月发放。
这也就是所谓的次月发放当月工资。只要实际支付日和发薪结算周期截点之间相差不到1个月,这就是合法的,也在现实中普遍应用。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10月开始执行的个税新标准,与收入为哪个月工资没有关系。
所以,大家赶紧看看自己10月的工资是否按照5000元起征点来算的!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是可以申请退回甚至可以直接投诉公司!
这一重磅消息一出来一就占据了微博热搜:
小管家也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
国家税务总局紧急通知:
没按5000元免征额计税的可退税、可投诉!
随着新个税政策的实施,在刚刚过去的10月,不少上班族都表示,到手的工资变多了。但是近期,也有纳税人反映,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计税。
对此,1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表示:10月薪资未按5000元扣税的可申请退还。
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纳税人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5000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
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代扣代缴税款,确保纳税人不打折扣地享受税改红利。
二、对于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9月”,导致未享受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三、对于扣缴单位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扣除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并向扣缴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尽快给予解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同样是月工资1万,按照3500和5000免征额发放,个税差距足足有455元左右!
那么如果可以退税的话,这不是又多了一顿火锅钱了?还是全肉的!
【无论10月发放哪月工资 均需按照起征点5000元缴税】
一般公司的工资可能不是当月发放,比如10月发放的是9月的工资,而有些公司认为10月发放的是9月的工资,所以还按照3500元起征点来算。但是国家税务总局的上述通知说明这是错的!
工资发放扣税是按实际的发放时间的,在十月发放就按5000起征,不管发的是几月份的工资,有网友爆料国税局都提前让单位会计去开会了了,这都是提前规定好的!
而在此之前,税务部门就做出相应的回应!
专家指出,税务主要看“实际取得”,不应和“人事归属月”的概念混淆。按照大部分企业人事的发薪归属月概念,企业会在月末根据全月出勤、绩效等情况计算工资,并在次月发放。
这也就是所谓的次月发放当月工资。只要实际支付日和发薪结算周期截点之间相差不到1个月,这就是合法的,也在现实中普遍应用。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10月开始执行的个税新标准,与收入为哪个月工资没有关系。
所以,大家赶紧看看自己10月的工资是否按照5000元起征点来算的!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是可以申请退回甚至可以直接投诉公司!